一、采购单位: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项目编号:1371-1641GDGH1363
三、项目名称: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基于职业能力的物联网专业数字化课程教学资源开发与专业网络评估体系构建项目
四、采购预算:75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详见本公告“2.拟采购项目需求”。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 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服务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服务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服务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拟采购项目需求
本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建立校企协同育人的专家库,校企共建学徒制人才培养方案,研发相关教学标准,开展师资队伍培训,课程教学资源编写开发、专业评估体系构建及开发相关物联网应用专业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及技术交流等。
专业发展的具体目标和措施:
1) 实行工学结合、行-校-企合作,推进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在办学的过程中,重视不断加强行-校-企合作,服务地方物联网行业发展。聘请行业专家和技术骨干为兼职教师,同时经常安排教师下企业进行培训。使任课教师理论水平提高,实践经验更加丰富,具备物联网行业“双师”型教师资格。
2) 科学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要根据“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突出应用性和针对性,加强实践能力培养,贯彻产学结合思想,从实际出发办出特色”的基本原则,积极跟踪国内现代物流物联网应用技术发展及产业趋势对人才培养提出的要求,根据先进性、应用性和实践性的原则,认真制订好人才培养方案及专业教学计划。吸收国内优质的教育资源,有计划、有重点地引进先进的现代物流物联网应用职教课程和教材。针对职业岗位或岗位群的实际,设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设好一批先进实用的职业课程模块,按需教学、按需培养。重视案例教学,加强物联网实用技术的培养和训练,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3) 认真实施认证教育,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根据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教育并重的原则,在专业教学中推行职业资格认证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根据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关标准,引进职业认证的师资,对相关教师进行系统的培训,提升教师的认证教育水平,达到专业认证教师资格。同时,通过对学生进行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和培训,达到规定要求者,颁发给职业资格证书。要将认证教育融入教学过程,以职业技能需求为根据,构建课堂教学与认证教育相结合的教学环境,确保职业资格认证教育的顺利开展,努力提高毕业生的就业技能和就业率。
4) 课程改革 注重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行“学中做、做中学”、项目任务驱动、实境教学法等教学模式。实施“双证书”教育,走工学结合之路,学生专业技能强、质量高、有特色,毕业生供不应求。
① 在课程体系上尝试和探索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专业课程体系,将学历教育、职业技能、职业认证三者紧密结合起来,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发展空间。
② 在教学方法改革上,是将课程按理论、实训交替进行“工学交替”、“教、学、做”一体化教学、实境教学等方式进行,使教学与实习、实训同步进行,由专职教师与行业技术骨干共同完成,提高了目标达成率。
5) 开发基于职业能力的物联网专业教学资源 以行业用人需求、职业考证(或职业等级证书)作为专业出口标准,界定职业能力与专业课程的关系,开发与职业能力对应专业的专业课程,重点开发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包括课程标准、可出版的教材和数字化教学资源(包括教学录像、教学课件、教学案例、工程录像和电子图片等,进而进一步修正专业教学标准。
6) 研发物联网专业评估体系 研发物联网专业评估体系框架、指标体系、学生职业能力测评方案、试题库及网络考评系统,专业评估试点实践并修正完善评估体系。
3. 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 投标人登记时请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
七、拟定的唯一服务商名称、地址:
1. 服务商名称:广东省物联网协会
2. 服务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园快速路551号广之旅大厦首层(总部)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服务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 专家1 姓名:王涛涛 工作单位: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职称:示范办主任
2. 专家2 姓名:陈伟 工作单位:有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称:政企总监
3. 专家3 姓名:张谦明 工作单位: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职称:教务处主任科员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该项目拟构建的基于职业能力的数字化教学资源以及专业评估体系,可用于该校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课程教学和内部质量诊断与改进,对于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打造专业品牌和核心竞争力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广东省物联网协会具有良好的行业与社会公信力,长期与省内开设物联网专业高校紧密合作及深入的研究,对物联网职业教育有一定指导作用,能获取到物联网专业评估比对数据。在物联网领域具有丰富的成果,具备科学、权威的数据调研技术和数据储备,是唯一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服务商。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自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3日止。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
联系人:洪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bat365在线登录入口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20-37625383
财政部门:bat365在线登录入口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8楼
联系人:马科
联系电话:020-83188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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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