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 原遴选公告的项目编号:1371-2140GDGH5360
2. 原遴选公告的项目名称:花都区公办教育系统常年法律顾问遴选项目
3.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1. 更正事项:遴选文件
2. 更正内容:
原遴选文件P33 附表三:商务评审表 序号1
序号 |
评审分项 |
分值 |
评审内容 |
1 |
报价人综合实力 |
12分 |
(1) 报价人设立党支部的,得1分;报价人设立党总支的,得4分;报价人设立党委的,得8分;本小项最高8分。 (2) 报价人具有以下证书的:1)获中宣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服务行业文明服务窗口”称号;2)被司法部授予全国“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3)被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司法部指定为“全国企业质量维权服务单位”;4)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质律师事务所”的荣誉称号;5)荣获市级或以上“十佳律师事务所”称号; 每提供1个证书得0.5分,本小项最高2分。 (3) 报价人或指派律师相关信誉,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信誉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2019年至今客户服务满意评价材料以及其他信誉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不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合格的不得分。 (1)—(3)最高得12分。 注: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更正为:
序号 |
评审分项 |
分值 |
评审内容 |
1 |
报价人综合实力 |
12分 |
(1) 报价人设立党支部的,得1分;报价人设立党总支的,得4分;报价人设立党委的,得8分;本小项最高8分。 (2) 2018年至今获得市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与律师事务服务质量相关的荣誉证书,每一项得0.5分,最高得2分。 (3) 报价人或指派律师相关信誉,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信誉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2019年至今客户服务满意评价材料以及其他信誉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不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合格的不得分。 (1)—(3)最高得12分。 注: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遴选公告和遴选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遴选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北路1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bat365在线登录入口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联系方式:020-37625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潘先生
电话:020-37625911
bat365在线登录入口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