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365在线登录入口(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番禺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番禺区城乡规划检讨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1371-1641GDGH1400
二、 采购项目名称:番禺区城乡规划检讨
三、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175万元
四、 采购数量:1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番禺区城乡规划检讨
2.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采购文件第二章《任务需求书》。
3.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报价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得分拆。
六、 服务商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4. 投标人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均有效);
5. 为保障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和效率,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样本格式可参阅“穗财采〔2012〕275号文”相关内容;
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并应明确项目牵头单位);
7. 已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
备注:购买谈判文件和报名须知。
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报名: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015年财务状况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可投标时提供)
(3)至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以内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可投标时提供)
(4)至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以内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投标时提供)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投标时提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
(8)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联合投标协议书》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只限联合体投标提供)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提交上述材料。
2.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各投标人可先到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下载中心免费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后请打印出来并与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须知第(1)条款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加盖公司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3. 正式投标时还需将报名时提供的资料放入投标文件中。
4. 如需邮购的投标人,请将报名资料先传真到采购代理机构,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确认,方可办理相关手续;邮购者还须加人民币50元快递费,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投标人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5. 购买谈判文件开户行名称及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永福支行
账户名称:bat365在线登录入口
账号:44001490907053002754
7. E-mail:gdgh_zb@163.com
七、 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2016年12月6日起至2016年12月1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bat365在线登录入口(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 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3日14时30分
九、 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会议室
十、 谈判时间:2016年12月13日14时30分
十一、 谈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会议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9日止三个工作日
十三、 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石岗东村段215号规划大厦
联系人:周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bat365在线登录入口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20-37625255
传真:020-37625228
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20-3762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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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6日